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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總公司近日有個新規定,要求全球分公司每位員工,將自己的家裡電話、行動電話以及至少一位緊急聯絡人的資料提供給公司,為的是萬一今天發生了"分公司所在的國家政變",或者是"分公司大樓倒塌",又或者是"分公司被恐怖份子持槍掃射" 等等可能的緊急狀況時,公司可以替所屬員工聯絡他/她的家人。

但看似容易的一張表格,卻讓我想了很久才能下筆填寫。

不是說我個性多疑,整天懷疑別人要竊取我的機密資料去做壞事;也不是我天生超級樂觀,不相信天災人禍會降臨在自己身上。實在是這公司在我剛來上班時,做過一件讓我傻眼的事情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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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rincessJu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